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 2026-037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
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及 2026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选
举工作。公司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代表董事)、陈震聪先生(独立董事)、戴梦华先生(独立董事)、应可慧女士(独
立董事)。
(1)审计委员会:应可慧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戴梦华先生、杨晨昕女士,
独立董事应可慧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杨炯先生、张红安先生、陈震聪先生,杨炯先生担任主
任委员及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梦华先生、应可慧女士、周蔡立先生,独立董
事戴梦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陈震聪先生、应可慧女士、张红安先生,独立董事陈震
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
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内审
部门负责人 1 名及证券事务代表 1 名。具体名单如下: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为止,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通过。
聘任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吴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事务代表杭天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
业知识,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62762644-86407
联系邮箱:IR@beilongjm.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
三、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三名现任独立董事白剑先生、陈勇先生、刘云女士自 2020 年 8 月 4 日
任职,将于 2026 年 8 月 4 日连续任职满 6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三名独立
董事任职满 6 年后不得继续连任。本次换届完成后,白剑先生、陈勇先生、刘云
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剑先生、陈勇先生、刘云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董事离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高炎康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炎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0 股。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蒋飞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蒋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6,000 股。
本次换届完成后,高炎康先生及蒋飞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杨炯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800,000 股。
本次换届完成后,杨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及董事会谨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业务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人员简历
历。曾先后任职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塑料部广州工厂、美国霍尼韦尔广州工厂、
英国威利电子公司珠海工厂、美国阿诺德集团公司深圳工厂、美国丹纳赫集团旗
下(Videojet)伟迪捷公司珠海工厂,历任丹纳赫亚洲区 DBS 副总裁及中国区研
发总经理、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丹纳赫(上海)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三晖电气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红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福清台龙电子有限公司品保部组长/副课长、友华精密电
子(吴江)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2018 年 1 月入职贝隆精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运营中心负责人。
截至目前,蒋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6,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余姚中诚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20 年 1 月入职
贝隆精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魏兴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历任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爱康富罗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2020 年 6
月入职贝隆精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非分管经营业务)。
截至目前,吴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历任余姚市美易通橡塑有限公司会计助理、宁波永一建材有限公司主办会计。
截至目前,魏丽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9,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杭天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