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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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3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相关规
定,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简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原计划
                                                       变更后
                          (公司招股说明书数据)
                                                    (截至目前数据)
序      募集资金
                   项目状况
号      投资项目               变更前项目        变更前拟投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拟投入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
    建设项目
    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
    项目
      合   计                74,578.21   62,400.85   67,964.47    63,148.28
        注:
        (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规模、实施内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进行调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的公告》。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
    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
    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局部调整并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
    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
    扩建项目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
    实施地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新增“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并投入原
    募投项目“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的部分节余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
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公告》。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依据及原
因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 号)第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
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相关支
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
实际情况,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
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
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
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
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
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
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使用的物料存在种类多、用量少或具有通用性等特点。为了
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统一采购物料,后续按照募
投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后予以置换,便于优化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
户操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到的
上述人工费及物料费用,由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
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
计募投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工费和物料费,建立明细台账,并由相关责任
人审核;
 (二)财务部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
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
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
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
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
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
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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