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
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
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
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