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6 号)》文的注册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7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期限为 6 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970,000,000 元,扣除发行的券
商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17,521,865.2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1,952,478,134.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73 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7,521,865.2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52,478,134.7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291,213,386.26
减: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52,552,401.76
减:手续费 7,683.61
加: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105,979,741.26
减:2026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 230,000,000.00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291,213,386.26 元,已经于 2022 年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7118_B06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
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
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油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江苏瀚康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开户银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每一专
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 户 类 截至 2026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别 月 30 日余额
兴业银行坪山 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坪山 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建设银行坪山 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 募集资
坪山支行 金专户
交通银行坪山 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中信银行坪山 募集资
支行 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 募集资
银行淮安分行 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
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 12050176500100001125 已销户
金专户
天津油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 13870101040014105 已销户
金专户
明溪县支行
兴业银行武汉 募集资
分行武昌支行 金专户
合计 1,952,478,134.73 10,467,802.98
三、2026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6 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6 半年度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6 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6 半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5日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
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截至2026
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
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其中,于交通银行坪山
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6 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
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5,247.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2.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974.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末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投入 计 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累计实现的
分变更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3)=(2)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
(1) 态日期 效益
(如有) (2) /(1)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50,000.00 50,000.00 - 51,235.48 102.47% 2024/12/31 20,109.18 25,150.01 是 否
添加剂项目”
否 38,000.00 38,000.00 - 38,066.20 100.17% 2024/9/30 398.03 -5,633.62 否 否
材料项目(一期)
否 46,000.00 46,000.00 - 46,495.91 101.08% 2024/5/31 20,005.16 78,438.65 是 否
目(二期)”
否 26,000.00 26,000.00 2,032.93 3,921.73 15.08% 202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材料项目”
合计 - 195,247.81 195,247.81 2,032.93 174,974.55 89.62% - 40,512.37 97,955.04 - -
“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一期)”由于投资额大,产品线多,产品爬坡周期较长,该项目于2026年上半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已实现盈利,但累计还未盈利,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121.34万元。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57118_B06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9
月30日的前期投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