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2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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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6-05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要所做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告
附注中分部信息的列示,不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报表数据,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性质及适用日期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全流程一体化医药研发服务平台,为包括小分子、大分子
和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内的多疗法药物研发打造了一个贯穿药物发现、临床前
及临床开发全流程的研发生产服务体系。近年来,全球和中国创新药研发管线中,
寡核苷酸、多肽、生物偶联药物等新分子类型及跨分子类型药物的占比显著攀升,
已成为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为了更好地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公司将充分发挥
“全流程、一体化、多疗法”服务平台的综合优势,推动各业务条线高效协同、提
升项目研发与交付效率,以更高效地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将原有服务平台
重组为实验室服务、CDMO 服务、临床研究服务三大平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要进行,属于
自主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第二季度起适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报告分部主要划分为:实验室服务、CMC(小
分子 CDMO)服务(化学和制剂工艺开发及生产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大分子
和细胞与基因治疗服务、其他分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报告分部主要划分为:实验室服务、CDMO 服
务、临床研究服务、其他分部。各分部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实验室服务:包括实验室化学和生物科学服务,涵盖小分子化学药、
大分子药物、寡核苷酸、多肽、抗体、生物偶联药物(ADC 和 XDC)和细胞与
基因治疗产品等多种分子类型的新药项目的合成与制备、体外生物学、体内药理
学、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评价等环节;
  (2)CDMO 服务:包括原料药工艺开发及生产、材料科学/预制剂、制剂开
发及生产和分析开发在内的全流程服务,以支持客户小分子化学药、大分子药物、
寡核苷酸、多肽、生物偶联药物(包括 ADC 和 XDC)、基因治疗产品等不同类
型产品的工艺开发和生产需求;
  (3)临床研究服务:包括海外临床研究服务(包括放射性标记科学及早期
临床试验服务)和中国临床研究服务(包括临床试验服务和临床研究现场管理服
务);
  (4)其他分部:包括非主营业务、销售原材料和废料收入等。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告附注中分部信息的列示,不影响公司营业
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报表数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 2026 年
第二季度起按照调整后的报告分部列报方式编制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分部信息,
同时对 2025 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重新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新的报告分部
列示方式更加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趋势,将更好地帮助投资者认识和分析公司
的运营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
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要
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
产等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及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报表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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