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岸科技: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2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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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65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4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需要,根据《公司法》
方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09,583,593.07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5,052,877.3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0,25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30,143,5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该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股东回报,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十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以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股本规模合理,董
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交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
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
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上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订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制定了《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
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同时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
诺内容。
五、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
 (三)
门会议决议》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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