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1 证券简称:视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涯科技”)本次拟新增合肥
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涯微电子”)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之一,并新增相应实施地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 10,000 万
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不足资金由公司的自有资金补充。
●本次事项仅涉及新增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新增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
容、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3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22.6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226,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11,473.1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26 年 3 月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357 号)。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的相关内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超高分辨率硅基 OLED 微型显
示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合计 201,457.25 201,457.25
三、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超高分辨率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视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视涯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视涯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视涯微电子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同步新增相应实施地点。
调整前 调整后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超高分辨 合肥视涯显 合肥市新站区合 合肥视涯显示 合肥市新站区合肥
率硅基 OL 示科技有限 肥综合保税区内 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保税区内通淮
ED 微型显 公司 通淮中路 99 号 中路 99 号
示器件生 视涯科技股份
产线扩建 视涯科技股 合肥市新站高新 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站高新技
项目 份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三十 术开发区三十头街
头街道双凤路高 道双凤路高端制造
端制造产业园 A2 产业园 A2 栋
栋
合肥市新站区合肥
视涯科技股份
综合保税区内通淮
视涯科技股 有限公司
中路 99 号
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站区合
肥综合保税区内 上海视涯技术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上海视涯技 通淮中路 99 号 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 桥镇环桥路 999 号
术有限公司
建设 10 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 合肥视涯显示
合肥视涯显 康桥镇环桥路 99 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站高新技
示科技有限 9 号 10 楼
术开发区三十头街
公司 合肥视涯微电
道双凤路高端制造
子有限公司
产业园 A2 栋
公司名称 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三十头社区双凤路
注册地址
高端制造产业园 A2 栋
法定代表人 曾章和
注册资本 20,000,000 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4 日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
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
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集成电路设
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股权结构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的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项
目实际开展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保障项目应有的经
济效益。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并有效使用募
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视涯微电子增资 10,000.00 万元以实施募
投项目,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全部计入视涯微电子的注册资本,
增资款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视涯微电子基本情况见第三条第(一)第 2 点。
五、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公
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 有
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新增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
步新增相应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办理
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肥视涯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全部计入合肥视涯
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持有
上述公司 100%股权。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
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