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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玮保证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秘书姓名 王雅莉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
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7 号厂房栋 4 层 01 号
电话 027-87001902
传真 027-87293748
董秘邮箱 wangyali@whland.com
公司网址 http://www.whland.com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
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7 号厂房栋 4 层 01 号
邮政编码 430205
公司邮箱 wangyali@whland.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分类代
码:C40),细分领域为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行业代码:C4090),主营业务聚焦于电池测试设备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仪器仪表制造领域中面向新能源电池产业链的专业化设备制造范畴。
公司核心业务为电池测试设备的自主研发、规模化生产及市场化销售。公司产品基于自主研发的软
硬件一体化技术架构,通过精准的充放电管理系统,对可充电电池及电池材料在各类充放电模式下的关
键性能指标进行实时采集、记录与深度分析,最终实现对电池及材料性能的全面检测与评估。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电池相关技术研发场景,以及电池生产企业、电池材料生产
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与研发验证环节,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精度的测试解决方案。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与知识
产权保护机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 项)、软件著作权 46 项,形成
了覆盖产品核心功能的知识产权矩阵。
公司以“打造专业化、精品化电池测试设备”为企业愿景,坚守产品质量与性能底线,通过技术迭
代与产品升级,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开展产品销售业务,通过直接对接终端客户,精准把握客户需求,
提升销售效率与客户服务质量。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池测试设备的销售,收入结构清晰,业务
模式具备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53,080,876.62 591,528,431.93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7,874,542.93 490,814,417.91 -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72 6.13 -6.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70% 17.6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5.96% 16.03%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8,767,571.20 73,684,430.50 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09,541.53 29,584,986.31 -2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38,580.01 30,549,764.79 -36.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11% 5.18%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7 -24.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 - - -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20,033,202 25.02% 0 20,033,202 25.02%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0 0 0%
条件股
董事、高管 0 0% 0 0 0%
份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60,041,518 74.98% 0 60,041,518 74.98%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3,900,701 67.31% 0 53,900,701 67.31%
条件股
董事、高管 0 0% 0 0 0%
份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80,074,720 - 0 80,074,72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560
单位:股
期末持有
序 股东名 股东 期末持 期末持有限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无限售股
号 称 性质 股比例%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
自然
人
自然
人
和投资 非国
中心 有法
(有限 人
合伙)
自然
人
自然
人
辉 自然
人
自然
人
自然
人
自然
人
自然
人
合计 61,266,167 336,886 61,603,053 76.9320% 60,041,518 1,561,535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武汉蓝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吴伟、叶文杰共同投资的企业,吴伟持有 42.70%权益,叶文杰持
有 42.77%权益,吴伟担任武汉蓝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余股东无相互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吴伟直接持有公司33.6067%的股份、叶文杰直接持有公司33.7063%的股份,吴伟和叶文杰已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7.3130%的股份;除直接持股外,吴伟持有42.6626%,叶文杰持
有42.7326%武汉蓝和企业合伙份额,吴伟担任武汉蓝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伟、叶文杰通过武汉蓝和
间接控制公司7.6689%的股份。综上,吴伟、叶文杰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4.9819%的表决权股份。
同时,吴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叶文杰担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双方具有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
股东会的决议有重大影响,吴伟、叶文杰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无。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