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5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 46.50 元/股(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同时,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次回购公司股份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7.53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4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公告编号:2026-039)。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1)。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最高成交价为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最高成交价格
为38.5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6.0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8,948,893.8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方案。
二、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 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94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2%,全
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
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
露本回购完成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本回购完成公告
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未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