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
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盘科技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 号),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67,020 张,每张债
券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70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20,704,106.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5,997,893.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 号《海南金
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金
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据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 2022 年 9 月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武汉)”(以下简称“武汉储能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桂林)”(以下简称“桂林储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武汉储能项目”和“桂林储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214.87 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
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 2022 年 9 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剩余有 3 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金盘科技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2,755.64 本次注销
武汉金盘智能 2116400104001
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 -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7592
武汉金盘智能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266288849311 -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金盘智能 8115801012500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26.95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082311
武汉金盘智能 4618999910130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33.19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01177491
桂林君泰福电 4605010039360
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 已注销
气有限公司 0001560
合计 2,815.78 /
注: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均为金盘科技全资子公司。
三、待支付尾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剩余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
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的 2022 年 9 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含待支付合同尾款、理财收益等)
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 2022 年 9 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
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账户管理,可以促进公司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注销 2022 年 9 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注销 2022 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