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
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陈国顺、郑峰、方小桃、尤加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76)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7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
号:2026-07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6-079)。
本议案已获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
定于 2026 年 9 月 4 日 15: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
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经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请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
(三)《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