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2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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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孟家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2,747,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景建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4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宋恩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利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菊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孔卫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
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必备经验;公司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
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上述人员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王菊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王菊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揭示
  此次换届人员中,董事长孟家毅、总经理景建群及董事会秘书张利萍在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警示函。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北
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孟家毅先生、景建群先生及张利萍女士长期在公司担任重
要管理职务,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
累,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其在受到上述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
措施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积极督促公司完成前期违规事项整改。
因此,选举孟家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景建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及张利萍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七、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决议》
   ;
  (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孟家毅,男,199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至今在上海联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上海保利春申
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人事总监;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5 月,从事新乡市昊居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工作;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景建群,男,1964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1984 年 7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获嘉县制药设备厂技术科科长;1990 年 10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生产处副处长;1999 年 4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新乡一拖股
份有限公司开发办主任;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常州常发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新乡双联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蓝溪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
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宋恩玉,男,196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3 年
长;2002 年 2 月至 2007 年 4 月为自由职业者;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新乡市花
溪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恩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树秀女士的兄弟姐妹的配偶。
   张利萍,女,196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获嘉县
印刷厂出纳和财务主管、获嘉县轻工机械厂财务主管、获嘉县纺织印染厂财务主管、 新
乡市花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 年 7 月至 2026 年 5 月任股份公司财务负责
人,其中,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兼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26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王菊红,女,197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职称。曾任获嘉县饲料公司核算会计、获嘉县粮油加工厂会计、获嘉县金鹏燃气有限公
司会计主管、河南大家牧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乡市双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河南协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乡市蓝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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