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 名董事成员已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孟
家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序运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如下:孟家毅、崔婕、屈哲,其中崔婕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经营稳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聘任
景建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经营稳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经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宋恩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需要,董事会聘任张利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聘任
王菊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
孔卫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
(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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