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8月制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1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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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6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
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尊重并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
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
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
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
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
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
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
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
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
开重大事件信息。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
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
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
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
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
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
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
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
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
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
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
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
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
管理部门,公司证券部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的提问,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五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
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部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
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公司证券部及其他相关
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投资者涉
及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的提问,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证券部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
解答,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
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
征求其他董事、高管的意见,并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内部审批通过后,
由公司证券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公司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
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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