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具体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实施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公司股份 164,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83.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82.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88,04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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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