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0 1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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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6 年 08 月 1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20 日(星期四)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王铁成、辛晨萌、裴鸿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吕宝宁、辛汪琦、刘学伟、邹钧、王锋德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成、黄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6年
半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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