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6-029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8 月 2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28)。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中国轻纺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及传真申报。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号中轻大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