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彭
远卓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工作调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李虹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
姓名 项目职位 册会计 公司和挂牌公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司审计时间 间 时间 计报告情况
质量控制
李虹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26 年 10 家
复核人
(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