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6-030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凯生科”)于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人民币
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18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金凯生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1,508,335.00 股,发行价格为56.56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
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239_A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实施主体
金投资金额
金凯(大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99,718.47 80,000.00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74.43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74.43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 超募 资 金 永久 补 充 流动 资 金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司 使 用 部 分 超 募资 金 人 民币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并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 超募 资 金 永久 补 充 流动 资 金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司 使 用 部 分 超 募资 金 人 民币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拟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人民币40,744,306.58元(不含利息、理财收益)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3.11%,比例未超过30%。公司将于前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12个月后再实施本次补流安排
(即2026年11月24日后),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
(一)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人民
币40,744,306.58元(不含利息、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13.11%。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凯生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