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力聚热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53,226,415.0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37,806.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4,035,778.5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
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 募集资金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率
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 54,679.78 54,679.78 54,679.78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28,171.97 28,171.97 12,660.6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163,484.80 153,618.65 83,403.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0.0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91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3,226,415.0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3,403.5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适用,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度(%)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 生产部分已完成,研发部
年产 500 套大功率超低 41.10 分预计于 2027 年 6 月达到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
汽锅炉产业化项目[注]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
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否
实施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并满足结项条件,因此该项目累计投入进度 52.33%为项目结项时点的募集资金实际投
入比例,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低于承诺使用金额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节约项目建
设成本等原因所致。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
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
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一真 郭 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