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
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聚热
能”)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公司根据 2026 年半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编制了《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力聚热能是从事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可
广泛用于楼堂馆所及城镇集中供热、工矿企业工业蒸汽提供等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恪守“众力凝聚、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通过研发创新
及产品升级,提升公司生产及服务能力,并围绕国内清洁供暖转型的良好机遇,提供“更安
全、更节能、更智能的供热解决方案”。公司深耕工业锅炉领域,已成为工业锅炉行业领导
品牌,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和浙
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巩固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继续强化市场推广,加大热水锅炉大型供暖
项目攻坚力度,积极拓展蒸汽锅炉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公司核心业务能力,为实现中长期高
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随着锅炉行业的不断发展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进一步推进,行业下游客户对锅炉的运行效
率、运行稳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各类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开展以市场需
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工作。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水冷预混燃烧
技术、烟气冷凝换热技术、真空相变换热技术等一系列锅炉制造关键核心技术,运用该等技
术所生产的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具有运行效率高、运行成本低、安全性高、氮氧化物排放低
等特点。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 17
项、境外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73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
领域首台(套)产品 3 项;公司参与起草了《相变锅炉》《燃气(油)真空热水机组》《绿
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真空热水机组》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盘管蒸汽发生器》
《水
冷预混低氮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等锅炉行业标准。
通过数字化赋能,公司积极探索产品智能化转型路径。公司开发了锅炉物联网云平台、
锅炉数字化全预混燃烧控制和锅炉远程专家模式控制系统等智能化控制软件,可实现锅炉的
远程调试、锅炉燃烧机制的自动控制和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
力建设及研发队伍建设,努力开发贴近市场需求的产品,不断推进技术革新,同时围绕行
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前沿性研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为持续稳定投资者的分红预期,公司制定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40%。
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500,0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42%。该分红方案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构建并完善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
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各机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专业高效、科学决策、
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文化,切实发挥《公司章程》合规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提高董事
会决策水平,强化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切实落实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募集
资金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新监管、新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系,拓展与各类投资机构的交流深度与广度,构建长
期、稳定、互信的投资者关系,确保公司价值得到市场的充分认知。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密
切沟通,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公司“关键少数”均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的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
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
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增强公司“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争取全年规范运作再上新台阶。
本评估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