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
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 资金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率超
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 54,679.78 54,679.78 54,679.78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28,171.97 28,171.97 12,660.6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63,484.80 153,618.65 83,403.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力
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