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6-34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财
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
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
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 19 号》《解释第 20 号》
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
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