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情况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第四期回购计划已
回购的剩余股份 16,267,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9%。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完成开立,账户名
称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通过
非交易过户方式将 16,267,000 股过户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9%,购买金额合计 628,068,870.00
元。股份过户数量未超出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数量。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计 11 人,上述持有人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
同时放弃个人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均未与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上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董明珠女士参
与认购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因此,董明珠女士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过程中应回避表决;董明珠女士
已承诺不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董明珠女士
以及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
属于员工薪酬构成部分,应当确认相关的成本或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
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
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