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厦门信达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 号)核准,公司向
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36,569,7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8,796,898.7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其
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64,054.3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3)300000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 截至期末投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集资金 资进度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 截至期末投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集资金 资进度
合计 69,996.41 69,996.41 43,116.56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
萨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
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
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299.00 万元外,其余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66 号)。
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使用 2.85 亿元人民币,公司
已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
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
以披露。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募投
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预计
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69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
实际情况为准),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经营
效益,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归还
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段良晓 马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