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剂生产
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和“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 号)核准,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866,217.5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公司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
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
同尾款也已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
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公司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
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41.5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 HSK-7653 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
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5,301.75 万元用于“新型外周
神经痛治疗药物 HSK16149 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
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该事项业经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暂时存放资金”中部分募集资金 2,192.57 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公
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
目”,2,721.93 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沈阳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 2026-058 的公告。该
事项业经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
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8),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截止 2026 年 7 月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31 日投资金额
长 效 口 服 降 血 糖 新 药 HSK-7653
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 16,517.15 16,517.15
项目
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
长效口服降血糖
HSK16149 胶囊(中文通用名:苯 39,512.00
新 药 HSK-7653 的 5,301.75 1,428.79
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究及上市注册项
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
目 2,192.57 0.00
造项目
无菌制剂数智绿碳车间升级扩建
项目
暂时存放资金 12,778.60 -
新型周围神经痛
治 疗 药 物
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
HSK-16149 胶囊的
中国Ⅱ/Ⅲ期临床
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研究及上市注册
项目
盐 酸 乙 酰 左 卡 尼 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
后再评价项目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41.52 1,641.52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
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
下: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业经 2026 年 7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启动实施,股东会审批程序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履行完毕。因
此,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期间募投项目相关支出款
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
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
款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
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
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四、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
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项目负
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通过后,定期将以自有
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
(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款
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
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
(四)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
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
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和问询。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合法、有效。
六、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