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6-063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及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6 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料,公司拟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
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
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
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
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
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
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 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 条所
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鉴于按照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2026 年
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
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
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现为公司境
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
务,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
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且公司的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
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董事会建议终止聘任容诚香港担任公司境外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准则第 200 条“专业委
任之变更”及第 300 条“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发行人之核数师变更”的规定,容
诚香港确认,直至本公告日期,其并未正式受托或开展任何有关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审计工作。容诚香港进一步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其并无任何
有关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债权人注
意。公司与容诚香港就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之事宜并无意见不合。待
股东会批准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成为公司唯一根据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审核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职责。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
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需求,且双方无意见分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终止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