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6-039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
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