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6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
“本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1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537,49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87,999,968.9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5,810,265.0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732,189,703.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6〕2-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3,218.97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 永久补充流动资
B2 0.00
发生额 金
利息收入净额 B3 0.00
项目投入 C1 236,769.47
永久补充流动资
本期发生额 C2 82,892.96
金
利息收入净额 C3 338.18
项目投入 D1=B1+C1 236,769.47
截至期末累计 永久补充流动资
D2=B2+C2 82,892.96
发生额 金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38.18
减: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D4 60,000.00
加:待支付费用 D5 118.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94,013.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4,013.06
差异 G=E-F -
注 1:待支付费用系尚未支付的印花税,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扣缴,目前尚未到申报期。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
证上〔2026〕54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
料有限公司、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及存放募集资
金对应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636308000008
湘潭河西支行 2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岳塘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811160101160083178
分行营业部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201102920025524
昆明南屏支行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433151888015003027
分行营业部 19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433151888015003030
分行营业部 9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市板塘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河西支行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板塘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分行
合 计 94,013.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
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48 号)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8,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662.43
募集资金净额 473,218.9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662.4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变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总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含部分 资总额(1) 入金额 金额 (%) 生重大变
向 额 态日期 益 效益
改变)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2 万吨磷 2026 年 4 月
否 280,000.00 280,000.00 202,520.40 202,520.40 72.33 27,897.73 不适用 否
酸锰铁锂项目 30 日
年产 7.5 万吨超
长循环磷酸铁 否 50,000.00 50,000.00 34,249.07 34,249.07 68.50 7,419.59 不适用 否
锂项目
年产 10 万吨磷 2028 年 12 月
否 60,000.00 6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酸铁项目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 88,800.00 83,218.97 82,892.96 82,892.96 99.6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478,800.00 473,218.97 319,662.43 319,662.43 - - 35,317.32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非完整会计年度,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情况为不适用;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项目尚未建设。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7,202.1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
项目先期投入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及置换情况 告》(天健审〔2026〕2-203 号),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根据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可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
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金进行现金管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理情况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6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节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除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集资金用途及 资金余额为 154,013.06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的利息净收入 338.18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8.33 万元、尚未到期的现
去向 金管理产品 60,000 万元)。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及披露中存在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48 号)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
的问题或其他
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