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8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
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90 家,收费总额 4.78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
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
,
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
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
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菊萍女士,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 18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
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
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