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0 人,代表股份 171,292,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9,34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8 人,代表股份 1,951,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8 人,代表股份 1,951,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8 人,代表股份 1,951,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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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总表 170,9
补选 决情 09,1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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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圣凤律师和李需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