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41人,代表
股份113,293,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27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943,0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9.1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17,350,516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3.4652%。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9
人,代表股份17,430,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17,350,51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4652%。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4,698,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131%;
反对 8,585,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77%;弃权 10,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34,9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0.6869%;反对 8,585,0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4,740,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508%;
反对 8,542,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99%;弃权 10,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77,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0.9325%;反对 8,542,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4,683,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04%;
反对 8,56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36%;弃权 40,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0,6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0.6049%;反对 8,569,0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41%。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5,316,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88%;
反对 7,794,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797%;弃权 183,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53,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4.2341%;反对 7,794,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99%。
表决情况:同意 105,321,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632%;
反对 7,788,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744%;弃权 184,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58,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4.2628%;反对 7,78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56%。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322,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645%;
反对 7,78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731%;弃权 184,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59,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4.2714%;反对 7,786,7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56%。
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8,558,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208%;
反对 4,250,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22%;弃权 483,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95,7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2.8364%;反对 4,250,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56%。
表决情况:同意 107,785,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380%;
反对 4,590,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22%;弃权 917,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922,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8.3984% ;反对4,590,9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