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公司”或“发
行人”)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瑞浦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 12,044,39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99.9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34.2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165.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23)第 0520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于 2023 年 10 月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类别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额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06.00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化项目
投资项目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39,304.73
补充流动资金 34,100.00
金额合计 178,165.66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合计投入 122,849.44 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已
募投项目名称
资额 投入金额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06.00 44,126.39
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39,304.73 23,299.94
补充流动资金 34,100.00 34,100.00
合计 178,165.66 122,849.44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上海)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江苏自
有限责任公司 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思瑞浦微电子技术(苏州)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江苏自
有限公司 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合计 11,729.88
注: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相关资金使用
安排,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以协定存款
的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3 日止,不超过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投入运营,二期厂区扩建工程基本完工,设备
将陆续到位,公司将按照经营计划继续推进产能建设。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产能规划,对“测试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及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处于正常建设实施中,公司秉承合理有
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
况,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聚焦,并合理规划项目相关投入,募集
资金使用进展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
投入产出效果,降本增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市场情况,积极
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
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募投项目名称 类别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场地租赁及装修 4,450.00 5,235.00
调整前 调整后
募投项目名称 类别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人员费用 4,550.00 10,000.00
软硬件设备 30,304.73 24,069.73
合计 39,304.73 39,304.73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投资总额均不变以及使用期限延长的前提下,拟调整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
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场地租赁及装修和人员费用的投入金额,适当减少
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将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情
况和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需要,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