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4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公司产能不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
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
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即一家
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 I 的子公司在 2026 年 8 月 19 日签订单笔日常经营合同,
金额约为 1,620.65 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 1.09 亿元),系量产化耦合设备
及相关服务订单,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1.50%,达到公
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 签署时间 交易对手方名称 合同金额(不含税) 合同标的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 I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
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iconTEC”)及其子公
司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 ficonTEC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 I 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类
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
自 ficonTEC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单笔金
额为 1,620.65 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 1.09 亿元)的订单外,公司及其子
公司与公司 I 及其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金额约为 1,446.17 万美元(不含税,折合
人民币 0.97 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 I 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I 及其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
良好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公司 I 的子公司在 2026 年 8 月 19 日签署的单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
额约为 1,620.65 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 1.09 亿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
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与公司 I 的子公司在
税,折合人民币 1.09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1.50%,
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其次,本次交易合同标的为适用于光通讯激光泵源模块技术路线核心环节的
量产化耦合设备及服务,该设备具备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一方面,该全自动化
量产设备在助力客户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有效提升产能;另一方面,能帮助客户
有效保障产品良率,提升其生产效率。本次合同涉及金额重大,体现了客户对公
司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预计将发挥重要示范效应并
将显著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合同的履行还将有助
于公司持续提升在高精度耦合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市场地位,提
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公司产能
不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