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6 证券简称:道生天合 公告编号:2026-031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生天合”或“公司”)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认购上海凯风开兴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开兴基金”或“投资标的”)的基金份额,并与
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凯风开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
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
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回收期,且过程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基金运作、基金拟投项目经营管理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产业链上
下游的资源优势与行业经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
元认购上海凯风开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开兴基金”
或“投资标的”)的基金份额,并与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
凯风开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凯风开兴基金成立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该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系在原有有限合伙人陈忠退伙 2,000 万元的基础上,由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入伙。
本次投资完成后,凯风开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仍为 9,000 万元,公司将持有凯风
开兴基金 22.22%的基金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赵贵宾 3,600 36%
苏州凯风厚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黄昕 2,500 25%
苏州凯风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
P1068078。
公司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
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
经营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苏州凯风厚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赵贵宾 25 12.5%
合计 200 100%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
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业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7L6RQ4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认缴出资额:1,500,1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第 28 层(实际楼层
第 24 层)08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上海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99.9933%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1,500,100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093875614T
法定代表人:程林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合展路 118 号
经营范围:土地成片开发,房地产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设计,
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工程监理服务,从事石油化工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
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实
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物业管
理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100%
合计 18,000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71467864N
法定代表人:陈焕军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62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 688 号
经营范围: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高科技项目引进及孵化,会务服务,物业
管理,精细化工产品和药物单体的定性定量分析,高分子材料的性能测试。【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 36%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200 32%
上海金山卫工业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 24%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50 8%
合计 625 100%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以上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其他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区)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其认缴出资额为 9,000 万元已注册成立,仍处
于后续募集期,最终出资情况以募集期结束时为准。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式 (万元)
上海凯风正德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200 2.2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忠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600 40.00%
上海未来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00 26.67%
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00 26.67%
公司
上海金山新材料孵化器发展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00 4.44%
有限公司
合计 9,000 100%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式 (万元)
上海凯风正德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200 2.2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未来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00 26.67%
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00 26.67%
公司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22.22%
股份有限公司
陈忠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600 17.78%
上海金山新材料孵化器发展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00 4.44%
有限公司
合计 9,000 100%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通过对投资组合公司和/或投资标的进行权益性投资为主的投资,为合伙人
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报。
(二)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自基金成立日起 7 年,其中:基金成立日起的前 4 个周年为“投
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存续期届满之日为“退出期”。根据普通合伙人提
议并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有限合伙的退出期可延长两年,且仅能延长 1 次;但在
任何情况下,本基金延长后的整体期限不超过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的剩余存续期限。
(三)缴付出资
各有限合伙人自有限合伙成立日起(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入伙后自普通合伙人
书面通知之日起)4 年内按照认缴出资额 40%、30%、30%的比例分 3 次缴付或
在管理人合理认定的特殊情况下经管理人适当调整并事先通知全体有限合伙人
后的其他出资比例和进度缴付。具体缴付时间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
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出缴付出资通知书,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缴付日期(“出
资截止日”)。
(四)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有限合伙人仅在其
认缴出资额的范围内和《合伙企业法》或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有限合伙债
务、责任的偿还和履行对有限合伙承担责任。
(五)管理费
除非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减免,在有限合伙投资期内,有限合伙每
年应按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向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有限合伙应按照有限合伙尚未退出或
者未完全退出投资项目的未退出部分(不包括已经永久性核销的项目)的投资成
本的百分之一点九(1.9%)向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后续管理费不足一年的,
按照实际管理天数/365 的比例计收。为免疑义,本条项下“退出”以签署相关交易
文件的生效日为准。
在有限合伙退出期延长 2 年内,有限合伙应按照有限合伙尚未退出或者未完
全退出投资项目的未退出部分(不包括已经永久性核销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
分之一点八(1.8%)向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后续管理费不足一年的,按照
实际管理天数/365 的比例计收。
特别的,在有限合伙投资期延长期内,有限合伙应按照退出期管理费计费标
准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在有限合伙投资中止期间、退出期延长 2 年后再延长
的,有限合伙不支付管理费。
特别的,如有限合伙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管理费基数仍应保持不变,仍
以各合伙人原实缴出资为基数,并按照前述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如有限合
伙的存续期内发生合伙人退伙、除名或其他导致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发生缩减
的事宜,则应分段计算管理费,自该等事项发生之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
算基数应为缩减后的实缴出资额。
(六)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将聚焦未来材料领域,覆盖未来材料及合成生物上下游的基础材料、
器件模组以及设备仪器等,并承诺在该范围里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
有限合伙将重点对处于概念验证、科研成果小试中试、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
未来产业领域硬科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对早期和初创期的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
应不低于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200%或者合伙企业实缴规
模的 70%(以孰低者为准)。
(七)投资决策委员会
有限合伙内部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对外投资相关事宜。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 5 名委员组成,由管理人委派,负责就有限合伙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
一人一票表决权的投票方式,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由全体三分之二以
上(含本数)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八)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分配方案,完成分配方案制定并根据本条下述约定的分配顺序将该等有限合伙收
入在扣除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相关税费及为清偿有限合伙债务预留的必要款
项后的可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分配至各合伙人指定账户:
第(i)步:返还本金:先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
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对有限合伙届时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第(ii)步:支付优先回报:如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照全体合
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届
时的实缴出资额达到门槛收益率(“优先回报率”),对应收益为“优先回报”。优
先回报率为 6%/年(单利),自该名合伙人实缴出资日起计算,自该合伙人根据
第(i)项分配实际收回实缴出资之日(含当日)起即停止计算,分期实缴出资
的,分段计算。如在第(i)项分配中,该合伙人分次收回其对有限合伙的全部
实缴出资额的,则就每次收回的实缴出资额,该等实缴出资额的优先回报自该合
伙人实际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起即停止计算。
第(iii) 步:80/20 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还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中的 80%
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依照各自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其余的 20%应分配给普通
合伙人。本步项下普通合伙人的收益称为“绩效收益”。
如某一合伙人根据约定或其他善意客观原因尚未与其他合伙人按照相同进
度完成实缴出资(“同进度出资”),则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应积极协调该合伙人进
行实缴出资。
有限合伙从任何投资组合公司中取得的现金或其它形式收入,除另有约定外,
应尽快分配,最晚不应迟于该等应收款项发生之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九十(90)
个工作日。
伙人承担的最高亏损额不得高于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对亏损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有限合伙人退伙
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伙人退伙。
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适用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根据《合
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十)普通合伙人退伙
府命令或全体有限合伙人(特殊有限合伙人(如有)除外)同意,在有限合伙按
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
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或比有限合伙人早取回实缴出资。
被依法宣布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
者被宣告破产;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有限合伙人一致同
意;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
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必须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接纳了替任普通合伙人,
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特殊有限合伙人(如有)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有
限合伙人应回避对普通合伙人的除名表决。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上述争议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借助凯风开兴基金在投资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能力、产业链资源,
结合公司自身在新材料产业方向的发展战略,通过基金平台多方位探索新材料领
域的前沿技术及产业化机会,在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标的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产业
投资经验,公司可充分借助其投资经验、优质资源、项目储备和专业能力,发掘
并孵化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具有业务协同潜力的优质标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长期竞争能力与整体价值。
本次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资金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1%,
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
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管理
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与风险监控,积极维护公司投资安全,努
力降低潜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