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已根据公司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分红总额为 88,002,2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月 26 日。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过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20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简称“权益分派方案”)。
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8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8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8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7-27386193
传真电话:0757-2738623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