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26-03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7 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64,002 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2 日止,在公示
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华鲁控股发
[2022]3 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原则同意山东华
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
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
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
量:1,060 万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1 日止,在
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予登记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登记数量 84 万
股。
监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19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 3,533,277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533,277 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监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调离公司和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53,334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17.93 元/股调整为 17.08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完成注销股份 53,334 股。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
规定,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
成就,预留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
计 279,999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79,999 股;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退休,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46,667 股(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333 股,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334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17.93 元/
股调整为 16.77 元/股。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完成注销股份 46,667 股。
监事会 2025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18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 3,483,278 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公告》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483,278 股;上市流通
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
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 279,999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同
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79,999 股;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第三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人退休,拟回
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336 股(每人各自持有 16,668 股),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17.93 元/股调整为 16.27 元/股。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完成注销股份 33,336 股。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450,108 股;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 日。
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115,340,78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 股,2026 年 7 月 10 日实
施完成权益分派,公司预留授予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由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基本情况
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达成情
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第三个限售期即将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届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符合条件
公司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公司章程》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员情形的;
未满足上述第(一)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励对
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
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
收盘价,下同)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
上述第(二)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
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
(1)根据上会会计师事
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
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师 报 字 (2025) 第 2662 号 审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业 计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
绩条件为: 营 业 收 入 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34,226,018,627.13 元 , 较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且不低于 160.97% , 超 过 了 增 长 率
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分位值高于公 160%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
第三个解除限
司 2020 年实际分位值水平。 行业56.63%平均水平;该营
售期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分位 值达到86,高于2020年实际
值高于公司 2020 年实际分位值水平。 分位值水平(27)。
注:指标同行业分位值=(1-该指标同行业位次排名/同行业 (2)2024年公司税前每
股分红为0.60元,高于0.50
企业样本数)*100
元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行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业0.20 元 平 均水 平 ; 公 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选取同行业“制
造业”门类下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下的全部 业分位值为92,高于2020年
A 股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 实际分位值水平(84)。
业务所属行业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 综上,公司 2024 年业
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剔 绩完成达到了 2021 年限制
除。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业绩考核条件。
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四)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 、良好(B)、一般(C)、差(D)四
实施考核办法》,本次预留
个档次。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授予拟解除限售的 27 名激
考核评价表 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优秀(A)27 人、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良好(B)0 人、一般(C) 0
标准等级
(A) (B) (C) (D) 人、差(D)0 人。考评结果
标准系数 100% 100% 70% 0
满足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
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解锁条
除限售额度。
件。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一般,公司
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当期未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
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注: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3,114,959,474.65 元。
综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四、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情况
本次 27 名激励对象解除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总数为 364,002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32%。
序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量占公司总
职务
号 授予股票数量(股) 数量 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经营、管理骨
干人员(合计 27 人)
注:2026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
本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 股;2026 年
至 364,002 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公司将在办理完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
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时确认上市流通日
期。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64,002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次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无董事和高管人员。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的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认为: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考核中,优秀(A)27人、
良好(B)0人、一般(C)0人、差(D)0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时业绩考核等
符合要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符合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办
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