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4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
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分红规划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了中期现金分红授权,故该议案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
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
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静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