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 名独立董事参加
了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方玉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
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
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
管。报告期内,我们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等相关金融法规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
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与
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
情况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爱国、方玉峰、季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