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32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查询文件显示,部分核查对象于自
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记录,结合本激励计划进程进行判断,确认上述核
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有关信息之前,亦未有任何人员向上述核查
对象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上述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
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做出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因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行为。
此外,其他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
询、决策讨论等阶段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内,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