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
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0,218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4,691,083 股的 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2.35 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8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0,716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4,691,083 股的 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2.05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 42.35 元,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根据本激励
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 42.05 元。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3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
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
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修订如下:
(一)对“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修
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
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
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8 人,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
的比例为 8.01%,主要为未参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
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
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3 人,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
的比例为 7.88%,主要为未参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
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
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
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修订如下:
(一)对“二、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0,218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504,691,083 股的 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0,716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504,691,083 股的 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二)对“三、激励对象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二)激励对象及拟授出
权益分配情况” 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8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目前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
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类别
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
(共 318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
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3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拟授出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公告日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本总额的比例
例
王亚娟 董事会秘书 2.80 0.98% 0.0055%
核心骨干员工(共 312 人) 284.2716 99.02% 0.5633%
合计 287.0716 100.00% 0.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
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或延长解锁期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四、对“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一、本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2.3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2.3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2.0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2.0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 42.35 元,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根据本激励
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 42.05 元。
……
五、对“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修订如下:
(一)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三)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6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40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一个解除限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3)2026 年公司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 86 个。
第二个解除限 (1)2027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50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
售期 企业 75 分位值;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027 年公司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 90 个。
(1)2028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65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三个解除限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3)2028 年公司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 95 个。
修订后: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6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40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
第一个解除限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售期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公司 2026 年的研发费用较 2025 年增长不低于 10.00%。
(1)2027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50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
第二个解除限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售期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公司 2027 年的研发费用较 2025 年研发费用增长不低于 21.00%。
(1)2028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1.65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
第三个解除限
(2)以 2023-2025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准,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售期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公司 2028 年的研发费用较 2025 年研发费用增长不低于 33.10%。
计算考核年度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指标时,当公司四氧化三钴、碳酸锂的年度均价较 2025 年
的年度均价波动幅度超过±20%,将使用公司 2025 年相应钴、锂原料的年度均价模拟测算
考核年度对应的研发材料投入金额,即该考核指标将模拟剔除相应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
响。
(二)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四)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考核等次 S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
修订后:
考核等次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备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 B 及以上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为 C 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 D 及以下的对应考核等次为
“不合格”。
六、对“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修订如下:
修订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2,910,218 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 68.40 元/股),确认授予的
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 7,581.12 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
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 设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示: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
权益工具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总费用
限制性股票 7,581.12 1,421.46 2,842.92 2,084.81 947.64 284.2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
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修订后: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2,870,716 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 48.35 元/股),确认授予的
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 1,808.55 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
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 设 公 司 于 2026 年 9 月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示:
单位:万元
预计摊销的
权益工具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总费用
限制性股票 1,808.55 169.55 678.21 587.78 271.28 101.73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
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
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七、其他修订说明
结合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同步作出修订并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