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海思
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思科”)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974,510 股,发行价格为 59.37 元/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45,256,658.7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完成募集后拟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245,256,700.00 1,245,256,700.00 1,231,214,726.09
截至 2026 年 8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北京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NRA4402211029141001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HAISCO HOLDINGS GROUP NRA440221102914100161
LIMITED 6
NRA4402211029141001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八里庄支行
合计 1,233,116,938.12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
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根据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
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
协议的签署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
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
期存款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
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阶段性安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建设与实施。若募投项目存在资金需求,公司将及时统筹调配。本次审
议系核定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结合实际
情况审慎、合理地开展相关工作。
七、相关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
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子权 邵才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