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
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正旭先生为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审核意
见
经审核,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正旭、钟敏、章小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