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
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
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