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
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顾建平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
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
相关业务发展。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顾建平 管亚梅 钱 坤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