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聚宝行”)持有的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83.6%股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102010 号”、“中兴
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337003 号”审计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8052 号”审计报告,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
(2017-2019 年)未能实现承诺的业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 [2020] 004568 号)详见公司
承诺方需要对上市公司补偿 155,960.00 万元,其中股份补偿 75,960.00 万元,由公司以 1
元的总价回购该等业绩承诺方持有的 9,750.96 万股股份并注销,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
支付现金补偿 8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并购标的资
产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由于吴卫文涉经济刑事案件,因此公司于 2019 年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与吴卫文、
聚宝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一直处于中止状态,且吴卫文、聚宝行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亦处于或被质押或被冻结的状态,致使公司对于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而需回购
注销应补偿股份之事一直未能实质开展。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
进展的公告》(2021-049)、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约定:“各方同意,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其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公式
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甲方;
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补偿股
份的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股,该等股份因拟回购注销,不参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审议程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032,172.22 元,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1,369,117,970.07 元;母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5,360,920.66 元,
加上 2026 年初未分配利润 911,876,152.41 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0,881,055
股剔除公司 2017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
份 97,509,627 股后的总股本 733,371,4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临时公告
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为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的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2027 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