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33,333,3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
册(证监许可〔2026〕1506 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3,333,334 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228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552 号)
(以下简称“《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深证上〔2018〕279 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4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
规则》
(中证协发〔2025〕5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
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26.3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8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 27.98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
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0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方式进行。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
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6.55
元/股(不含 26.5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6.55 元/股,且
拟申购数量小于 800 万股(不含 8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购价格为 26.55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800 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 2026 年 8 月
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6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356 个配售对象,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59,7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
总和 8,662,000 万股的 2.9990%。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6.3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8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
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26.4661 元/股,故保荐人(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
类投资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格林生物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20,584 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7.8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848,834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7.55%。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4,151,166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1)14.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的合理性。
(GB/T 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
(2023 年),格林生物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C26)”。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7.98 倍,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 2025 年扣 2025 年扣
价(2026 年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平均值 37.83 45.02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极值(爱普股份)
。
本次发行价格 26.3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8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4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7.98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
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02 倍,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公司下游市场空间广阔,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销售持续增长提供了广
阔的市场空间
香料香精在人民生活中有着广泛的用途,主要应用于日化、食品及医药等领
域,全球消费者对消费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对香料香精的需求规模较大,根据
艾媒咨询、QYResearch 数据,2024 年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规模约为 310 亿美元,
预计 2025 年将增至 320 亿美元,同比增长 3.19%。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
成熟市场香精香料需求保持相对稳定,年增长率约 1-2%,而以中国、印度、巴
西为代表的国家,凭借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群体以及消费升级趋势,成为推动全
球市场增长的核心力量,部分新兴市场的年增长率甚至高达 10-15%。近年来,
公司产品下游清洁、洗涤、消毒及个护等日化细分领域,随着消费者多元化和高
品质的需求提升,市场持续稳定增长,行业前景较好。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日化行业、食品工业、医药工业等产业规模不断扩
大,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也呈现了持续稳定发展态势。据头豹研究院数据,2018 年
至 2025 年,全国香料香精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6.49%,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
势,公司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艾媒咨询数据,香料香精的产量呈
现逐年扩大趋势,2023 年产量已达 159 万吨,预计 2026 年增长进一步至 189 万
吨,发展势头较好。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全球主要香精香料生产企业将产能及研发布局同步由
北美、西欧及日本逐渐转移至南美、北非及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国际大型香精香
料公司逐步转向香精配置等具相对高利润空间业务,全球主要香料产业逐步由北
美、欧洲及日本等地区转移至中国、南亚、东南亚及南美等新兴市场,进一步促
进我国香料香精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优势香料供应商提供市场机遇。
目前世界上香料品种约 7,000 种,格林生物产品松节油系列、柏木油系列和
全合成系列,明细品类 40 余种,产品和市场空间上大有可为。报告期内,公司
近年产能主要满足国际大型香精香料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境外收入 85%以上,
国内市场尚待进一步开发。
因此,公司各类香料产品下游终端产品相关需求为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市场
需求空间广阔,基数较大,不存在周期波动属性,总体保持持续增长状态。随着
下游行业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未来日化香料的消费量预计仍将保持稳定
增长趋势,可有效支撑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2)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突破了重要香型产品国际技术垄断,并持续巩固和
拓展技术优势,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2022 年度的 6,813.69 万元,增长至
审阅的营业收入为 60,818.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852.1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17%,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公司是我国香料行业的先行者和重要知名企业之一,目前已形成了松节油、
柏木油和全合成三大产品系列,是少数掌握合成玫瑰香型香料突厥酮(全合成系
列)生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香料企业,是我国主要的檀香香料(松节油系列)
供应商和最大的甲基柏木酮(柏木油细类)供应商之一。公司是浙江省“专精特
新”企业、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企业、全国轻工业百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建有格林合成香料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
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生物源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实
力。公司先后承担了 4 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9 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其中
松节油系列领域,公司是我国檀香香料产品主要供应商,自主研发了松节油
天然原料分子改造修饰技术系列、环氧化技术,解决了传统工艺难以控制的安全
性问题,自主研发了 Aldol 缩合技术和高选择性还原技术,大幅减少副反应,产
品纯度和收率有效提高,保证了香气的纯正和浓郁,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
品质,以对天然原料的改性修饰技术和连续化等工艺,实现了较强产品竞争力,
市场竞争状况良好。公司“一种龙脑烯醛新工艺”被纳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
范项目,获得中石化科技进步二等奖、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
术三等奖等多项奖项,檀香 208 产品研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
等奖。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松节油香料反应路径,发展了线性麝香香料系列,系
当前市场麝香类香料产品的进一步改进品种,在香气品质和降解性等方面具有优
势,未来将成为公司又一业绩增长点。
柏木油系列领域,公司是我国最大的甲基柏木酮供应商之一,自主开发了柏
木油生物质香原料改性及深加工技术、特殊控温回流设备及自动控制程序、催化
乙酰化技术、无溶剂酯化技术,实现醋酸和催化剂重复利用,皂化反应的碱用量
较常规大幅下降,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减少三废排放,公司是甲基柏木酮的欧盟
化学品准入(REACH)的全球领头注册企业。公司柏木油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技
术打磨数十年,行业较为领先。
全合成系列领域,公司突破了国际大型公司的合成玫瑰香型香料的技术壁垒。
突厥酮系替代昂贵天然玫瑰香和高成本调配玫瑰香的主要化学合成香料,公司突
破了国际大型公司的突厥酮系列产品的技术壁垒,是行业少数掌握突厥酮生产技
术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香料企业。公司以创新突厥酮合成工艺技术,实现高产品
品质和较低成本,并进一步拓展应用空间。公司突厥酮产品香气富有天然感,阈
值低,留香持久,不仅是玫瑰香型必备成分,亦是拟具备留香久或高透发性其他
香精的重要成分,拓展了下游空间;另一方面,公司突厥酮产品实现了较低成本,
使原价格定位相对较低产品亦可应用,自然降解性符合洗涤护理领域绿色环保理
念,进一步拓宽了市场空间。公司保持持续研发探索和工艺改进投入,成功开发
了甲位突厥酮、乙位突厥酮和突厥烯酮等高端产品,形成了突厥酮全系列产品的
供应能力。公司丁位突厥酮产品被授予“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突厥
酮香料产品研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突厥酮产业化获浙
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3)公司具有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率先进入国际市场的香料企业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断发展和
积累,产品销售覆盖北美、欧洲等成熟市场及亚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已成长
为国际香料行业重要供应商,在国内和国际香料市场具有知名度,与国际主要大
型知名香精香料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突出的市场和品牌优势。
国际十大香料香精公司占据了全球 70%以上的香精市场份额,成为其供应商是
香料生产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已与奇华顿(Givaudan)、帝斯曼-芬美
意(DSM-Firmenich)、国际香精香料(IFF)、德之馨(Symrise)等国际十大香料
香精公司建立了信任、共赢的稳定合作关系,并成为国内少数几家与宝洁(P&G)
直接开展合作的香料生产商,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时间大多在 10 年以上,代
表行业的高度认可。
(4)公司具有产品体系和新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在香料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松节油系列、柏木油系列和全合成系列三
大系列产品,有近 40 种细分产品品种,产品种类相对齐全,产品香气品质和一
致性指标好,具备满足大型客户一次多品种采购的能力,简化客户采购过程和降
低采购成本,具有良好的多品种产品体系优势。同时,公司不断投入研发和开发
新产品,如松节油产品中,公司正在加大对新型檀香产品的研发力度,进一步丰
富檀香产品种类,公司全合成系列产品中新型突厥酮产品生产技术进一步成熟,
产品陆续通过客户验证。
综上,公司下游市场空间广阔,需求持续增长,突破重要香型产品国际技术
垄断,并持续巩固和拓展技术优势,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同时具备品牌和客户资
源、产品体系和新产品储备等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定价在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和同
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市场地
位等核心优势,定价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数量为 29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0,091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
对象总数的 89.98%;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7,800,990 万股,占剔除无效
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0.06%,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
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808.24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69,000.00 万
元,本次发行价格 26.33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7,766.67 万元,高于前述募
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
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
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为 87,766.67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0,722.28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7,044.38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
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股申购。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6 年 8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
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
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
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
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
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
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
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
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
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
前提下,经向深交所报备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cn.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
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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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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