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
月10日回购(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6,083,800股,其中2,973,800
股股份已用于公司可转债“利德转债”转股,剩余回购股份3,110,000股尚未处理。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
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中尚未处理的3,110,000股回购
股 份 进 行 注 销 。 本 次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711,977,222 股 变 更 为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章程条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 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注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11,977,222 元。 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8,867,222 元。
第二十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11,977,222 股,全部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8,867,222 股,全部为
一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