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深圳元启”)与石伟平、刘辉、薛枫、汪长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深
圳元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石伟平、刘辉、薛枫、汪长华合计持有的上市
公司 43,422,35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4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在深圳元启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其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等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
接或间接、单独或共同的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他人谋求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截至承诺日,其本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亦不存在结为一致行动人的计划。承诺函在新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深圳元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变更为刘杨。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元启 0 0.00% 43,422,354 22.50%
石伟平 52,704,183 27.31% 39,528,138 20.48%
刘 辉 24,790,188 12.85% 396,354 0.21%
薛 枫 15,250,212 7.90% 9,460,536 4.90%
汪长华 248,400 0.13% 185,601 0.10%
合计 92,992,983 48.19% 92,992,983 48.19%
注:相关股权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协议转让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石伟平
甲方二:刘辉
甲方三:薛枫
甲方四:汪长华
乙方:深圳元启无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合称“甲方”,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
合称“各方”。)
一、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协议第 7.3 条之:
“7.3 各方同意如乙方未按本协议 2.2.3 条约定按期支付对应的股份转让款,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宽限期届满之日起以逾期应付未付的股份转让款为基
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对应股份转让款支
付完毕。违约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
议。”
变更为:
“7.3 各方同意如乙方未按本协议 2.2.3 条约定按期支付对应的股份转让款,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宽限期届满之日起以逾期应付未付的股份转让款为基
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对应股份转让款支
付完毕。违约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仍未支付的,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完成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二、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协议第 8.2 条之:
“8.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缔约过失或损失赔
偿责任,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共管账户资金、利息(如有)、
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有):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023 年修订)》明确列示的申请材料导
致的除外。”
变更为:
“8.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缔约过失或损失赔
偿责任,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共管账户资金、利息(如有)、
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有):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023 年修订)》明确列示的申请材料导
致的除外。”
三、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协议第 8.4 条之:
“8.4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
求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一、甲方二在依法可行的前提下回购本次交易
的标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如下金额,最终价格以各方协商确定为准:乙方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股份的资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价款、利息损
失、相关税金、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1+(回购价款支付日期-资金成本发
生日期)/365×3.65%]。
相关财务指标未达标及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重大瑕疵而使得上市公司被施加
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且前述风险警示的事项无法及时消除;
上述公式中的“资金成本发生日期”为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协议 2.2.2
条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之日期,资金分批支付的,资金成本
发生日期亦分段计算。
为免疑义,甲方一、甲方二就回购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变更为:
“8.4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一、甲方二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的全部交易价款,并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为基数,按照该等交
易价款实际支付之日至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退还完毕之日每年
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相关财务指标未达标及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重大瑕疵而使得上市公司被施加
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且前述风险警示的事项无法及时消除;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控制权变更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