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55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 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 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进展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本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35,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24%,最高成
交价为 39.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7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383,6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495,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88%,最高成交价为 40.1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39.7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736,20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